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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一名高雄學生妹女大生去年留宿學長住處念書,同情學長摔車受傷不能高雄口交手淫,一時心軟答應脫下內褲、借學長從後用生殖器磨蹭其外陰部洩慾,沒想到學長磨到一半獸性大發性侵了她,嚇得女大生那學期念完馬上休學、一狀告上法院,法院審理期間,學長堅持當天只用手指插入,沒有違反雙方協議不算性侵,但不被法官接受,反批他犯後態度不佳、惡性重大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
「我一直扭動掙紮,但是學長越來越興奮,然後就開始用他的下體……,一直說很舒服之類的話……。」根據判決書指出,屏東某國立大學一名女大生與被告學長原屬高雄茶莊同一社團,去年為了準備報考證照,特別拜託學長幫忙課後加強,案發當天她應學長邀約來到其租屋處K書挑燈夜戰,女大生回憶,隔天起床一大早,學長忽然開始抱怨很久沒有打手槍、很難受,希望她能用手幫忙高雄保養攝護腺云云,就算被拒絕後仍不死心,一直不斷苦苦哀求她。

女大生透露,當時她轉念一想,學長如不是特別騎車來載她也不會發生車禍,不能高雄手淫自己也有責任,最後雙方達成協議,學長用圍巾矇住眼睛,她轉身脫下一半內褲趴著背對學長,這樣兩人就可以互用生殖器高雄全套舒壓磨蹭避免尷尬,怎知磨到一半忽然感覺異物入體,嚇得她不斷掙紮想抽離,最後意識到這樣只會令對方更興奮,乾脆就擺爛不動、一語不發、面無表情像死魚一樣望著遠方靜靜等學長洩慾完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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